封建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——一家之言为一国之本。这就是说,皇帝老儿的一句话就会成为一个国家自上而下芸芸众生生活的根本,以生活习惯和社会风俗为代表。其实也很容易理解,皇帝的圣旨就是法律嘛。
事情的发展一般是这样的,某日皇帝忽然一时兴起,对某件事物产生了极大的兴趣,对某种事物很是喜爱,聪明的皇帝就告诉自己的大臣们,唉,某某某,你以为王羲之的字如何?某某某答道,臣以为好极了,有风骨的很。皇帝曰,朕也这样以为,朕很喜欢他的字,尤其是《兰亭序》,希望朕治下的国家,子民,臣子们也要有风骨些,你们做大臣的更要好好的学。不难想象,没过多久,整个文官阶层,制度的每一份子都知道当今皇上喜欢王羲之的字,争相临摹学习,毕竟这对自己的将来好处多多。从此直到皇帝驾崩,每个读书人都会学习临摹王羲之的字了,想想看,皇帝心里蛮爽的,每天看奏章也不会太乏味,先不看内容,先看看写奏章的人王羲之体写的如何,不时地点评点评,那还是蛮有意思的哦,毕竟自己的子民很听自己的话的哦。渐渐的,王羲之的字也就成了那个年代的一种生活习惯,社会风俗了。
而愚蠢的皇帝的表现就有些差强人意了。他不会转弯,喜欢来直的,这样的人当个皇帝其实怪难为他的,当个聪明的皇帝就更别想了。他见到喜欢的,直接下了一道圣旨,从今天起,某某事情就该怎么怎么的办,除此之外均不可,违旨者斩!也不管大臣,子民喜不喜欢,也没有什么回旋的余地,也不和大臣们商量,或是来点暗示也好啊……没有,就是没有,你们听了照做就是了。比如南唐李后主,原先只知道他词写得好,不曾想他还喜爱“弓足”。因为他喜欢,并因为喜欢发了一道圣旨,从此女子都必须缠足。从此,缠足的恶习直到1907年才废止。据说,在康熙三年(1664年),当时的四大辅臣下禁令,康熙元年(1662年)以后出生的女子缠足违法,倘若缠足女子之父是当官的,必须交由吏部、兵部议处,平民百姓则重打四十大板。然而,遗憾的是,生活习惯和社会风俗不容易改啊,汉人尤胜,当时便坚决抵制,数年后禁令被解除。
可见,封建社会的特征之一就是,皇帝说的话就是法律。看看现在,我们的身边还有没有封建残余呢?
